志·卷十七 历三上
开元九年,《麟德历》署日蚀比不效,诏僧一行作新历,推大衍数立术以应之,较经史所书气朔、日名、宿度可考者皆合。十五年,草成而一行卒,诏特进张说与历官陈玄景等次为《历术》七篇、《略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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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元九年,《麟德历》署日蚀比不效,诏僧一行作新历,推大衍数立术以应之,较经史所书气朔、日名、宿度可考者皆合。十五年,草成而一行卒,诏特进张说与历官陈玄景等次为《历术》七篇、《略例》
《开元大衍历》演纪上元阏逢困敦之岁,距开元十二年甲子,积九千六百九十六万一千七百四十算。 ○一曰步中朔术 通法三千四十。 策实百一十一万三百四十三。 揲法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
宝应元年六月望戊夜,月蚀三之一。官历加时在日出后,有交,不署蚀。代宗 以《至德历》不与天合,诏司天台官属郭献之等,复用《麟德》元纪,更立岁差, 增损迟疾、交会及五星差数,以写《大衍
宪宗即位,司天徐昴上新历,名曰《观象》。起元和二年用之,然无蔀章之数。 至于察敛启闭之候,循用旧法,测验不合。至穆宗立,以为累世缵绪,必更历纪, 乃诏日官改撰历术,名曰《宣明》。上
昔者,尧命羲、和,出纳日月,考星中以正四时。至舜,则曰“在璿玑玉衡, 以齐七政”而已。虽二典质略,存其大法,亦由古者天人之际,推候占测,为术犹 简。至于后世,其法渐密者。必积众人之
○日食 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,日有食之,在氐五度。占曰:“诸侯专权,则其应在所 宿国;诸侯附从,则为王者事。”四年八月丙戌朔,日有食之,在翼四度。楚分也。 六年十二月壬寅朔,日有
○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隋大业十三年六月,镇星赢而旅于参。参,唐星也。李淳风曰:“镇星主福, 未当居而居,所宿国吉。” 义宁二年三月丙午,荧惑入东井。占曰:“大人忧。” 武
万物盈于天地之间,而其为物最大且多者有五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 曰金,五曰土。其用于人也,非此五物不能以为生,而阙其一不可,是以圣王重焉。 夫所谓五物者,其见象于天也为五星,
《五行传》曰:“治宫室,饰台榭,内淫乱,犯亲戚,侮父兄,则稼穑不成。” 谓土失其性,则有水旱之灾,草木百谷不熟也。又曰:’思心不睿,是谓不圣。厥 咎雾,厥罚常风,厥极凶短折。时则有
《五行传》曰:“简宗庙,不祷祠,废祭祀,逆天时,则水不润下。”谓水失 其性,百川逆溢,坏乡邑,溺人民而为灾也。又曰:“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。厥咎 急,厥罚常寒,厥极贫。时则有鼓妖,时
自秦变古,王制亡,始郡县天下。下更汉、晋,分裂为南、北。至隋灭陈,天 下始合为一,乃改州为郡,依汉制置太守,以司隶、刺史相统治,为郡一百九十, 县一千二百五十五,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
河南道,盖古豫、兗、青、徐之域,汉河南、弘农、颍川、汝南、陈留、沛、 泰山、济阴、济南、东莱、齐、山阳、东海、琅邪、北海、千乘、东郡,及梁、楚、 鲁、东平、城阳、淮阳、菑川、高密、
河东道,盖古冀州之域,汉河东、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雁门、代郡及钜鹿、常 山、赵国、广平国之地。河中、绛、晋、慈、隰、石、太原、汾、忻、潞、泽、沁、 辽为实沈分,代、云、朔、蔚、武、新
山南道,盖古荆、梁二州之域,汉南郡、武陵、巴郡、汉中、南阳及江夏、弘 农、广汉、武都郡地。江陵、峡、归、夔、澧、朗、复、郢、襄、房为鹑尾分,邓、 隋、泌、均为鹑火分,兴元、金、洋、
淮南道,盖古扬州之域,汉九江、庐江、江夏等郡,广陵、六安国及南阳、汝 南、临淮之境。扬、楚、滁、和、庐、寿、舒为星纪分,安、黄、申、光、蕲为鹑 尾分。为州十二,县五十三。其名山:灊
剑南道,盖古梁州之域,汉蜀郡、广汉、犍为、越巂、益州、牂柯、巴郡之地, 总为鹑首分。为府一,都护府一,州三十八,县百八十九。其名山:岷、峨、青城、 鹤鸣。其大川:江、涪、雒、西汉。
岭南道,盖古扬州之南境,汉南海、郁林、苍梧、珠崖、儋耳、交趾、合浦、 九真、日南等郡。韶、广、康、端、封、梧、藤、罗、雷、崖以东为星纪分,桂、 柳、郁林、富、昭、蒙、龚、绣、容、白
唐制,取士之科,多因隋旧,然其大要有三。由学馆者曰生徒,由州县者曰乡 贡,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。其科之目,有秀才,有明经,有俊士,有进士,有明法, 有明字,有明算,有一史,有三史,有
凡选有文、武,文选吏部主之,武选兵部主之,皆为三铨,尚书、侍郎分主之。 凡官员有数,而署置过者有罚,知而听者有罚,规取者有罚。每岁五月,颁格 于州县,选人应格,则本属或故任取选
唐之官制,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,而大抵皆沿隋故。其官司之别,曰省、曰 台、曰寺、曰监、曰卫、曰府,各统其属,以分职定位。其辩贵贱、叙劳能,则有 品、有爵、有勋、有阶,以时考核而升降